为扎实推进《2020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保全效果,促进案件有效解决,近日,隆尧法院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中,依法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
该案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系相邻关系,中间仅间隔3米宽的巷道。2019年底,李某某开始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建造的高度导致王某某房屋的采光受到了严重影响。4月30日,王某某向我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李某某作出禁止继续施工的裁定。
申请当日,我院赵东胜法官依法快速作出保全裁定,裁定被申请人李某某立即停止在住宅上建房行为,维持现状。为防止被申请人李某某继续房屋建造,导致诉讼审判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出现强制拆除房屋执行难的局面,我院执行局干警当日立刻作出反应,负责人杨立志亲自带队,快速执行保全程序,第一时间向被申请人王某某送达民事裁定书,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本次行为保全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帮助,践行了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隆尧法院将进一步整合部门职责,简化保全手续,规范保全行为,切实提高保全效率,将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