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财产处置公告
为加快重整进程,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职工等各方权益,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对金隆公司位于保定市顺平县贾各庄村厂区的财产公开进行竞价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处置财产概况
本次竞价处置的财产主要包括:
1、房屋及构筑物:已取得产权证房屋建筑物面积约6万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面积6万多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物若干。
2、土地使用权: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16.2万平方米。
3、在建工程:12MW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选粉机技改等34个项目。
4、机器设备: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一条、12MW低温余热发电设备及各自相应辅助设施、设备等。
具体实物清单和相应权利证号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购买资金。
2、竞买人应提供相应履约能力证明及履约担保;
3、竞买人需交纳200万元竞买保证金。如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买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本金返回。
4、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三、选定买受人
本次买受人的选定采取评审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由管理人对竞价人审核评议,根据竞价人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履约担保能力等,确定2-5家竞价人进入竞价环节。
2、本次竞价时以人民币7.3亿元为底价,以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买受人。
三、时间安排
1、竞买人查阅标的物资料及现场调查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5月4日的8: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7:30,以管理人收到竞买保证金为准。
3、竞价会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10:30,地点为隆尧县山口镇山口西金隆公司办公楼。
四、综合说明
1、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土地等财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所有与标的有关资料仅作竞价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涉及本次处置资产的相关文件等资料,以现有资料为准,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资料缺失问题及其他问题。
5、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公开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6、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协议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配合。
7、部分建筑物(含构筑物)建设在当地集体土地上(租赁),竞买人竞价成功后需自行与出租方协商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五、解释权
本公告由河北金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经理 电话:15612923781
地 址:隆尧县山口镇山口西金隆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